关于厂子的规章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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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厂子的规章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厂子的规章制度(通用5篇)

厂子的规章制度1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厂子的规章制度2

均衡生产,调度有序

⒈配合公司,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结合本部的生产实力,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工作。

⒉负责实施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贯彻落实致员工。

⒊制定和执行现场作业标准及工艺流程,从而使生产的产品,按照客户的需要进行,保证进度和质量。

⒋实现全面均衡有节奏的同步生产,使最终的生产便于包装及装箱。

产品质量控制有力

⒈车间主任接单后,先组织各组现场管理人员,分析该款标准样衣的工艺特点,仔细阅读工艺单的制作要求。

⒉对标准样衣的各个部位协商制定质量标准,制定工艺流程。

⒊新款上线前务必督促有关现场管理员制作产前样、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⒋严格要求并督促各组员工按工艺标准进行缝制,并及时向业务部门提供大货样。

⒌各款在上线生产前即将生产时,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车间员工开生产例会或早会,对该款做详细的说明,并将技术部提供的样衣、工艺单及质量标准标准书面通知,公布于众。

⒍车间主任必须组织督促各现场管理员将质量问题解决于车位之上,处理于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原辅材料,供应及时

⒈车间主任必需及时追踪正下单的原辅材料,如有需上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⒉组织车间各有关人员做好一切产前准备工作:如生产设备的配置,有关人员的调配,有关工具的搭配等。

⒊配合技术部准备好有关需用的定位板、实样板等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都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纪律严明、考核严格

⒈严格执行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管理制度,对违反本厂管理制度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⒉督促每位员工准时上下班,做好车间有关人员的考勤制度。

⒊对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根据。

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⒈督促各组员工负责保养好各自的机台设备,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使用”。

⒉督促有关人员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调整、维护和保养。

⒊督促各组员工每天上班清洁机台,检查自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保机台运作正常。

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⒈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⒉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⒊严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种进入生产车间,车间内杜绝吸烟。

⒋车间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车间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⒌下班后督促各有关人员关闭好门窗,大门上锁前务必检查各门窗是否有关闭妥当,清理车间所有人员,关闭车间所有电路。

⒍督促每位员工养成人离机关的习惯,并提醒有关人员定期安检。

堆放整齐,文明生产

元器件不落地,工装不乱放;边角预料不掉地,成品不乱堆;耗材不乱抛,工具不乱丢;易损件以旧换新,不合格品以次换优;食物不进车间,杂物不放工位;机台保持清洁,场地整洁卫生。

⒈平车、凳子、框子及有关工具、设备定放置,排放整齐,不准随意摆放、挪动或调换。

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严禁带入车间。

⒊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次品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对不同扎号的半成品或裁片分开,以免造成色差。

⒋保证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督促有关人员每天打扫生产现场,督促各组员工保持环境卫生。

⒌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擦洗门窗、现场地面及各生产备用工具。

原始记录,齐、准、快、明

⒈做好日常事物记录,车间的人事记录,登记好员工名单,对每单货的投产日期及结束日期、生产员工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⒉现场管理人员保管好所有的'生产资料,每天汇总《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及各项报告按时上报厂长处。

⒊落实有关呈上的报告及《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是否准确实际和在看板上公示。

⒋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⒌负责车间生产数量收发一致,及时处理好车间与各有关部门的交接手续。

士气高涨,协调一致

⒈带头遵守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的规则上可以适当加入一些激励机制,以达到充分发挥员工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个目的,使之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⒉调动车间生产员工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工作气氛,使生产线员工士气高涨。

⒊协调各班组的生产分配恰到好处。根据有关人员的缝制技术,结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⒋督促各组长完成当日的生产计划指标,并保持每当位员工的持续运作。

⒌督促质检员处理完当日交到验收室的成品,填写每日《检验记录》,督促发料员统计好当日发到车间的裁片,汇总、反馈给厂部。

服务现场,以理服人

⒈负责及时处理好有关人员出现在生产线上的问题。

⒉在操作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感情成分,使员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为员工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如住宿、饮食等,使之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⒊操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纠纷,有关人员务必恰当的处理好内部的人际关系,如有无法处理或较为严重的事情,及时反馈到厂部解决,切勿在生产现场与其发生冲突,造成负面影响。

⒋负责维护好本车间的现场生产秩序,使生产有条不紊。

厂子的规章制度3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厂子的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三)上班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进行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一)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三)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五)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六)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七)所有员工都要做好消防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八)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奖惩:

(一)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二)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三)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厂子的规章制度5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