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会的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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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可我一想起它来就觉得愧疚不已。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误会的作文,欢迎阅读。
 

关于误会的优秀作文

第一篇:误会

前不久,一位网名为“又系你”的市民在阳光网上发帖报料,称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所在的长安镇某塑胶厂要求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测,另外厂里还要求和他一样的工人们自带碗筷才能到厂里的食堂用餐,他因此觉得倍受歧视。记者走访该厂了解到,网友所说情况属实,有工人表示受歧视,而厂方则称是无奈之举。(详见今日A08版)

乙肝传染性其实不强,不会通过餐具等途径传染,乙肝病人更不会在普通工作中危及他人健康。这在医学上早有定论。我国也已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特殊行业,单位不得要求员工入职时检查乙肝,也不得拒绝乙肝病人求职。乙肝病人,和其他病人一样,不应受到歧视。

这家塑胶厂认为,既然工厂与工人是双向选择,那么工人就得服从工厂安排。这其实是违反了劳动法关于不得歧视传染病原携带者的规定。在工人入职时,工厂就不应该要求他们说明是否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要求自带餐具、把工人照片贴出进行甄别等行为,其实是将乙肝病人隔离开来,使得他们不能享受与其他工友同样的生活。这不是歧视,那什么才算得上歧视呢?

反对乙肝歧视,任重而道远。工厂方面说如果不做出甄别,其他工人会有意见,这说明工人们也依然有“乙肝恐惧症”。看来如今社会上依然普遍存在着对乙肝的误解、偏见以及歧视,有关方面可以像宣传艾滋病知识那样,对乙肝问题多加宣传,以排除这种不正确的社会心理。

此外,尽管法律上已经白纸黑字地禁止入职乙肝检测,但依然有为数众多的单位,包括某些地区的政府机关、国企,还有陋规要求检查乙肝。国内已有乙肝病人起诉单位并获胜,可这些胜利并未成为有威慑力的案例。法律应该在保护公民享受平等权益上发挥更能动、充分的作用。我们相信,法律能够使社会正视乙肝病人,消除误解。我们更期待,社会能消除对一切病人、异常人群的歧视。应该认识到,只有社会中还有一个人被歧视,那么我们都无法自然平等地呼吸。

第二篇:误会

唉,都是误会惹的祸。

记得上个星期三的上午我刚上完英语课,6(2)班的张琳便向我借英语书,我爽快的答应了她,她说下课便还给我,我答应了。后来下课时我出去教室了,她没看见我,便把书交给田长琳让她给我。谁知,她居然忘了给我,我也忘了借书这件事。

下午,放学时,我整理书包时发现英语书不见了,便以为陈嘉俊把我的英语书藏起来了,便按照惯例,我搜抽屉、书包,他回来,我问:“你把我的英语书放哪了?”只见他把头摇的象鼓浪似的。我边找边说他,他说:“根本没有啊。”我没有在他的抽屉和书包里发现我的英语书,便在讲台里找,也没有。后来,我越发越着急,可想而知,我早已是泪水涟涟了。

我哭着说:“怎么办?数学作业的试卷还夹在里面啊!”张同说:“不要哭,再想一想,有没有人向你借过书呢?”张同真是一语道破,使我马上想起上午张琳想我借书的事情。我急急忙忙冲向6(2)班的大门。门开了,张琳问:“杨阳,什么事?我说:“早上我借你的英语书呢?”“田长琳没给你吗?不等“吗”字说完,我就像旋风一样冲回教室。当田长琳把书交给我时,我如负示众地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我来到教室,陈嘉俊连理都不理我。我知道是我昨天冤枉他们的原因。我那时说不出口,所以我现在对他说一声:“对不起!”

第三篇:误会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可我一想起它来就觉得愧疚不已。那是我无端的猜疑冤枉了我最要好的朋友。

事情发生在我读三年纪时候。考试后,因为我的成绩考得比较好,所以爸爸就奖给了我一支钢笔。我心里甭提多高兴啦!把钢笔放在了文具盒中。

第二天我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我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张红,好让她分享我的快乐。因为她是我最信任的朋友,她性情温和,凡事总是让着别人,像一个大姐姐似的。这不,昨天爸爸给我买钢笔的事我又忍不住说给她听了,还把文具盒中的钢笔给她看了。张红也为我高兴。

没想到乐极生悲。在下午写字课上,当我准备将钢笔拿出来写字,可是我却找不到钢笔了。我把书包都翻了一遍,还找不到钢笔。我开始有点发慌了,但想来想去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丢的,会不会是张红拿走的?马上我又否认了,她怎么会拿走我的笔呢?可想着想着,我越来越觉得钢笔是她“偷走”的。因为只有她知道爸爸给我买了一支钢笔,也只有她知道我把钢笔放在哪儿。钢笔无缘无故地不见了,不是她偷的是谁偷走的呢?肯定是她!一想到是好朋友偷了我的'钢笔,我对她美好的情感都变成了双倍的愤恨。当天下午,我没和她说一句话。她喊我,我也没有理她,她也不明白我对她为什么气鼓鼓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没正眼看过她。更让我确定我的判断正确的是第二天张红手中也有一支和我一模一样的钢笔。从此以后,我和她就没有什么交往了,我们之间形同陌生人。

但是,一个多月后发生的一件事了张红的偷钢笔之事并非我所料。因为妈妈在为我洗刷书包之前,倒出书包里的书和乱七八糟的草稿纸、试卷时,发现了我那支早已被张红“偷”走的钢笔。我一下楞住了。我后悔,我愧疚,但是一切都迟了。唉,这都是我的胡乱猜疑惹的祸,害得。

第四篇:误会

记得上个星期三的上午我刚上完英语课,6(2)班的张琳便向我借英语书,我爽快的答应了她,她说下课便还给我,我答应了。后来下课时我出去教室了,她没看见我,便把书交给田长琳让她给我。谁知,她居然忘了给我,我也忘了借书这件事。

下午,放学时,我整理书包时发现英语书不见了,便以为陈嘉俊把我的英语书藏起来了,便按照惯例,我搜抽屉、书包,他回来,我问:“你把我的英语书放哪了?”只见他把头摇的象鼓浪似的。我边找边说他,他说:“根本没有啊。”我没有在他的抽屉和书包里发现我的英语书,便在讲台里找,也没有。后来,我越发越着急,可想而知,我早已是泪水涟涟了。我哭着说:“怎么办?数学作业的试卷还夹在里面啊!”张同说:“不要哭,再想一想,有没有人向你借过书呢?”张同真是一语道破,使我马上想起上午张琳想我借书的事情。我急急忙忙冲向6(2)班的大门。门开了,张琳问:“杨阳,什么事?我说:“早上我借你的英语书呢?”“田长琳没给你吗?不等“吗”字说完,我就像旋风一样冲回教室。当田长琳把书交给我时,我如负示众地叹了一口气。

第二天,我来到教室,陈嘉俊连理都不理我。我知道是我昨天冤枉他们的原因。我那时说不出口,所以我现在对他说一声:“对不起!”

唉,都是误会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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