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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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太原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办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局备案。

二、入学材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入小学的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按照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本区小学入学的,须提供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前)、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前)、《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和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三、公办小学

1.“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房产所在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县域内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均在杏花岭区行政区域内,但不在同一地址,按照网上报名登记时适龄儿童户房就读意愿,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跨县域户房分离: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就近入学。确需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有效房产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视对应学区学位情况安排入学,超出计划的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房产证明,由房产地址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属杏花岭区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见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本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晋办发〔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14号)和《中共太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并发〔2018〕2号)文件规定执行。

(5)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有入学需求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家长可直接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无需进行网上登记。

四、民办小学

(1)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2)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其审批设立部门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电脑随机派位比例将逐年提高。

(3)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属杏花岭区户籍的,由杏花岭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五、入学流程

1.政策宣传

6月30日,各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小学报名入学流程图》;各小学通过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小学报名流程图》、《小学报名操作指南》,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填报内容等。要设立接待室,公布咨询电话,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

2.网上报名

(1)全区小学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7月1日8:00至7月7日22:00。

(2)家长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

可登陆“我的太原”手机应用程序点击“小学报名”模块;也可登陆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点击“小学报名”系统;或登陆太原市政府官方网站: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3)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社区、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登记报名适龄儿童的户籍等信息进行比对。

(4)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登记报名期间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名登记时间结束后将无法修改。

(5)在全区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工作期间,各小学应安排招生人员,在学校做好接待咨询和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对生源较少的偏远农村小学要安排专人帮助操作困难的家长进行报名登记。

3.信息审核

报名登记结束后,区教育局派发适龄儿童信息至各小学。

(1)各小学成立“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对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

(2)各小学进行网上审核后,全区同一时间向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短信通知:信息完整真实的,各小学将直接录取,并发短信通知家长;信息不完整需要确认、现场审核的,各小学将向注册人发出预约审核短信通知,避免家长到校排号。

(3)需要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家长,接信息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相应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

(4)各小学在审核过程中填写《太原市小学新生报名汇总表》,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各小学要充分树立服务意识,为家长提供便利,对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努力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

4.监督检查

(1)区教育局成立专门机构,对各小学入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记载、备案等工作。

5.发放入学通知书

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在7月27日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6.均衡编班

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7.报到及进行新生培训

9月1日前,全区各小学要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准备工作,并根据学校情况安排新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