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幼儿园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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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旧称蒙养园、幼稚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都江堰幼儿园入学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市都江堰幼儿园入学指南

1基本原则

(一)相对就近。按照“政府统筹、相对就近”原则,按户籍划片招生(划片情况见附件)。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或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就读。

(三)公开公平。坚持阳光招生政策,实行招生信息公开,报名录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的都江堰市户籍幼儿。

3新生登记

(一)登记时间

6月8日—12日。

(二)登记地点

1.灌口街道、幸福街道、银杏街道、奎光塔街道的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幼儿园划定的招生区域,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招生的幼儿园登记:市幼儿园(含奎光塔分园)、机关幼儿园(含彩虹分园、民丰分园)、王家桥幼儿园(含平义分园)、中信幼儿园(含银杏分园、解放分园)、沪都幼儿园(含友爱分园)、壹街区幼儿园(含高桥分园)、滨江幼儿园(含金江分园);

2.其他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入园,按行政区划调整前的户籍在相应的公办幼儿园登记。

(三)民办幼儿园根据自身办园规模,自主、独立制定招生计划,将招生宣传方案报市教育局职业和学前教育科备案。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

(四)登记要求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4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驻都部队军人子女、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子女、成都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驻都港澳台胞、都江堰市引进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6月8日—12日到市教育局职业和学前教育科(612室)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幼儿由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二)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统一招生,其余时间如有空余学位,可进行补招。

(三)对符合条件未按时登记,或已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到园办理新生入园报到手续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