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购销合同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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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电表箱(配电箱)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电表购销合同范文8篇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需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订货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生产、并经政府有关职权部门认可,供方提供终身服务。

三、 包装、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工地( )。

四、 验收标准、方法:按图纸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职权部门相关要求验收。

五、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壹年,自需方安装完毕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供方在接到需方提出质量问题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维修、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维修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电度表由需方提供给供方,供方负责安装,表的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电表箱购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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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20%货款,预付款到供方帐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供货,在双方交接货物验收完毕后并由供方出具催款通知单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60%,余款在安装完毕,经有关政府职权部门验收合格,扣除总货款1%的保修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时供方开具足额发票给需方(含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供方。

七、 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合同解除,供方除退还需方预付的20%货款外,还应按总货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天,按总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给需方; 3、如因供方原因不能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供方须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调换或退货,并按迟延交货承担责任,如造成需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5、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故毁约的,均须赔偿对方损失。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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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电表采购合同

需方: 新疆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供方: 江苏林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秦基房产采购办公室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签订时间: 2013 年 7 月 16 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根据国家标准gb/t15283-94和国际标准iec521-1988执行。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供方对所供产品实行“质量三包”质量负责,质保期为期:在质保期内供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修复或更换。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回收: 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包装物供方不回收,费用由供方付;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供方负责送达需方指定地点,装卸费用有供方负责;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由供方全权负责对需方电能表在相关部门的检测,并根据条码顺序将电能表做好排序,交至需方工地;第九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供方必须配合需方对电能表进行调试和售后服务;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验表提货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款的100%;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结款时应汇入供方指定账户;协助需要办理电业局的一切手续;在设备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供方必须提供所有与电能表设备相关的服务,如出现质量或调试问题,供方必须在24小时内派人到需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处理并解决问题;

篇三:电表箱(配电箱)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需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订货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生产、并经政府有关职权部门认可,供方提供终身服务。

三、 包装、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送货到需方工地( )。

四、 验收标准、方法:按图纸及国家有关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职权部门相关要求验收。

五、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壹年,自需方安装完毕并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供方在接到需方提出质量问题的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维修、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维修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电度表由需方提供给供方,供方负责安装,表的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电表箱购买用)。 1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20%货款,预付款到供方帐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供货,在双方交接货物验收完毕后并由供方出具催款通知单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60%,余款在安装完毕,经有关政府职权部门验收合格,扣除总货款1%的保修金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付款时供方开具足额发票给需方(含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供方。

七、 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合同解除,供方除退还需方预付的20%货款外,还应按总货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天,按总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给需方; 3、如因供方原因不能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供方须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调换或退货,并按迟延交货承担责任,如造成需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的2‰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5、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无故毁约的,均须赔偿对方损失。 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篇四:配电箱购销合同

本合同项目名称: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 买受人业主:

出卖人:合同编号:20140912# 地点: 乌鲁木齐市 买受人: 签订时间: 2014年 9月12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出卖人必须无条件完全满足并完全按照本合同买受人业主全部要求的条件下和买受人业主要求规定的全部要求的条件下然后由出卖人无条件完全做到如下所有要求:

1、 出卖人无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所有相关权威部门(包括国家所有消防相关权威部门和新疆所有消防相关权威部门和新疆人防质监站和新疆电力公司)所规定的现行有效所有的“国家标准、验收标准、检测标准、检验标准、制造标准、计量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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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检测标准、检验标准同时按昌吉州电业局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检测标准、检验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3、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同时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站所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4、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包括所有元器件和其它所有产品:“所有元器件生产厂家、品质、品牌要求”按照本合同买受人业主要求执行,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5、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检测标准、验收标准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所有相关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和昌吉州消防主要权威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检测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6、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检测标准、验收标准同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人防质监站主要权威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检测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7、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必须具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GB/T19001-2008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

书”,其中火灾漏电报警系统的所有产品必须具备由国家公安部消防所有权威部门签发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等其它所有相关证书、并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具备现行有效的入网证书

和备案证书,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8、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所有元器件生产厂家和品质要求同时按买受人和买受人业主要求执行,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9、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所有元器件生产厂家和品质要求出卖人完全按照买受人业主要求规定的配电箱质量要求执行,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10、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凡使用到电线和电缆的地方一律采用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生产的优质产品,假一罚十,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11、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合同项目:实际使用功能、实际使用效果、永久使用寿命,并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之一。

12、断路器采用德力西集团CDM1和CDB6系列,UPS采用20KVA/2H,作为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之一。

13、出卖人如做不到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内所有内容要求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出卖人无条件双倍赔偿给买受人、并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简接经济损失给买受人、并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货责任、并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款给买受人责任、并由出卖人按本合同总货款金额的十倍总金额赔偿给买受人、并且还将追究出卖人刑事法律责任。

14、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所有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本合同项目一切任何:设备损坏、产品损

坏、材料损坏或所有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损失,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有出卖人无条件双倍赔偿给买受人,包括: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一切间接经济损失、一切其它所有经济损失都由出卖人无条件赔偿给买受人,包括: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货责任、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款给买受人责任、并由出卖人按本合同总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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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金额的十倍总金额赔偿给买受人、并且还将追究出卖人刑事法律责任。

15、本合同“第二条 质量标准”中所有内容要求,作为本合同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免费质保期定为买受人实际使用﹙本合同项目竣工后所有业主实际全

部使用开始时间起﹚1年,并实行终生维护。

2、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如不能完全满足本合同全部相关内容,出卖人必须将本合同项目所有产品无条件全部退货,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一切间接经济损失、一切其它经济损失都由出卖人无条件赔偿给买受人,包括: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货责任、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款给买受人责任、并由出卖人按本合同总货款金额的'十倍总金额赔偿给买受人、并且还将追究出卖人刑事法律责任。

3、免费质保期内;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出卖人负责免费包修、免费包换、免费包退,出卖人

并在买受人业主规定时间3个小时内完成包修、包换、包退任务,并保证买受人本合同项目所有本合同设备正常运行,如出卖人所更换的新的产品必须按本合同项目设计院图纸设计要求或设计院设计变更要求所规定产品品牌和质量标准的原装产品进行更换;假一罚十。

4、免费质保期外;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如发生故障;出卖人必须按国家消防法规定时间内和

买受人和买受人业主规定时间3个小时内抢修完成;并保证买受人业主所有设备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维修材料费用由使用方负责;出卖人只收成本费;所产生维修材料的单价全部按本合同内相应单价执行,如出卖人所更换的新的产品必须按本合同项目设计院图纸设计要求或设计院设计变更要求所规定产品品牌和质量标准的原装产品进行更换;假一罚十。

5、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所有产品如出现:(一)出卖人在免费质保期内没有实现包修、包换、包退;(二)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如出卖人所供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出现问题时出卖人没有按买受人和买受人及买受人业主规

定时间3个小时内抢修所要抢修完成的产品;(三)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出卖人所供本合同项目所有产品出现问题

时出卖人不愿意维修;(四)出卖人所供本合同项目所有产品没有按本合同项目:设计院图纸设计要求、设计院设计变更要求、买受人要求、买受人业主要求执行供货等,买受人可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抢修或更换新的相关材料和产品和设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出卖人无条件双倍支付给买受人;并由出卖人无条件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给买受人。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由出卖人自已负责,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必须具备有效:“合

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GB/T19001-2008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中火灾报漏电报警系统的所有产品还必须具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入网证书或备案证书等买受人必需的

其它各项有效证书,并保证国家所有相关权威部们认定合格,保证买受人本项目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 3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用权自 出卖人所供本合同产品全部到买受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出卖人所供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出卖人负责运送至买受人本项目施工现场目的地。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所供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运送至买受人指定目的地位置的所有运费由出卖人负责。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检验标准”出卖人必须无条件完全满足并完全按照本合同买受人业主全部要求的条件下和本合同买受人业主要求规定的配电箱质量要求等全部要求的条件下然后由出卖人无条件完全做到如下所有要求:

1、 出卖人无条件严格按照“国家所有相关权威部门(包括国家所有消防相关权威部门和新疆所有消防相关权威部门和新疆人防质监站和新疆电力公司)所规定的现行有效所有的“国家标准、验收标准、检测标准、检验标准、制造标准、计量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

2、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检测标准、检验标准同时按昌吉州电业局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检测标准、检验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并保证昌吉州电业局:验收合格、检测合格、检验合格,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

3、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同时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站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并保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站:验收合格、质量合格、验收合格。

4、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包括:所有元器件、控制柜、配电箱、母线等其它所有产品“所有元器件生产厂家、品质、品牌要求”按照本合同买受人业主要求执行和本合同买受人业主要求规定配电箱质量要求等全部要求执行,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

5、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标准、验收标准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相关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和昌吉州消防主要权威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检验标准、检测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并保证公安部国家相关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主要权威部门和昌吉州消防主要权威部门检验合格、检测合格、验收合格。

6、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同时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质监站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并保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站:验收合格、质量合格、验收合格。

7、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必须具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GB/T19001-2008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中火灾报漏电报警系统的所有产品还必须必须具备由国家公安部消防所有权威部门签发的所有现行有效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等其它所有相关证书,并且具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主要权威部门签发的现行有效 4

入网证书和备案证书,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

8、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所有元器件生产厂家和品质、品牌要求同时按买受人和买受人业主要求执行,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

9、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凡使用到电线和电缆的地方一律采用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生产的优质产品,假一罚十,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

10、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合同项目:实际使用功能、实际使用效果、实际使用寿命,并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之一。

11、 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必须保证由本合同约定的国家相关所有主要权威部门:检验合格、检测合格、验收合格,﹙如由本合同所有国家相关所有主要权威部门:检验不合格、检测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一切间接经济损失、一切其它所有经济损失都由出卖人无条件赔偿给买受人,包括: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货责任、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款给买受人责任、并由出卖人按本合同总货款金额的十倍总金额赔偿给买受人、并且还将追究出卖人刑事法律责任)。

12、本合同“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中所有内容要求,作为本合同检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出卖人负责免费调试和组装,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1、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首付定金﹙总货款﹚20%,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全部发货时付﹙总货款﹚30%,出卖人所供本合同及本合同项目全部产品全部到本合同项目施工现场后付总货款的25%,本合同项目竣工后付总货款20%,余总货款5%作质保金在本合同项目竣工后起二年时付清,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无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本合同所有条款;如出卖人有任何违约;都由出卖人无条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一切直接经济损失、一切间接经济损失、一切其它经济损失都由出卖人无条件赔偿给买受人,包括: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货责任、由出卖人无条件负责承担全部退款给买受人责任、并由出卖人按本合同总货款金额的十倍总金额赔偿给买受人、并且还将追究出卖人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名或者盖章 之日 起生效。

篇五:配电箱(柜)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 书 甲方:湖南省永州市新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湖南省永州市默勒夫电气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平等的宗旨,经双方认真洽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曼谷峰景所需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达成如下协议:(详见清单和附图)

一、甲方委托乙方购置曼谷峰景配电箱(柜)成套设备,(详见清单和附图);材料总价壹拾叁万捌仟元整。(不含税价)另加校表费陆仟元(含税)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自乙方收到甲方定金之日起十二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工地(曼谷峰景)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定金,乙方将货物运至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保留2﹪的质保金外,甲方支付余额货款。质保金壹年后付清。

四、验收标准及方式:

乙方应按甲方质量要求以及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参数为标准。成套设备中的主要开关元件为人民电器低压电器产品,双电源开关为雷顿电器,电表为浙江华邦产品,乙方提供所有低压电器、电表3C认证和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合格证。电表校表及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费用按每块电表20元计算。

五、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合格的产品。

2、成套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提供良好

的售后服务,终身成本维护。

甲方责任: 甲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验收并付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纠纷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湖南省永州市新亿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湖南省永州市默勒夫电气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0746-8467888电话:18797693950 0746-8473168

地址:冷水滩区育才路99号 地址:冷水滩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9613号

篇六:电箱购销合同

买 方:陕西方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卖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商 务 条 款

目 录

1合同签订双方及最终用户

2供货范围及合同价格

3交货、提货、风险、所有权的转移

4货款支付方式

5到货验收

6卖方的质保责任

7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8卖方责任的限制

9不可抗力及合同终止

10附录

11合同生效

12其他条款

附录一 合同价格明细

附录二 技术资料

1、合同签订双方

1.1买方:陕西方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望塬小区

邮编:71200

电话:33230888

传真:

法定代表人:高双德

授权委托人:张勇

开户银行:

人民币帐号:

税号:

1.2卖方:

法定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

人民币帐号:

税号:

2、供货范围及合同价格

2.1 以卖方提供的《咸阳市渭城区文林学校文林幼儿园(低压配电设备报价及配置单)》电器明细单的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不因任何市场及其他因素调整总价,卖方电器明细单数量统计漏项失误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若因施工图纸变更减少电器设备未按明细单的数量供货,减少部分则按明细单的相应型号、单价进行扣减费用。

2.2此价为不含税价

合同总价:柒拾叁万元整;见合同明细参阅附录一。

2.3最终卖方以买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变更图设计的电器型号、规格、数量、品牌供货。若图纸的电器数量与合同明细附录一不符时以图纸设计数量供货,不在增加任何费用。本合同中不含两台变压器的供货。

3.交货、提货、风险、所有权的转移

3.1目的地交货

3.2交货日期:箱体签订合同七日内供到现场,其余30日内供到现场。 如卖方无违约行为而买方延迟技术澄清或延迟书面确认生产图纸,合同发货时间应相应推迟。

3.3运输方式:汽车

3.4、卖方的交货义务

卖方应根据运输要求对货物适当包装,并在包装上印上适当的标记,如设备合同号、设备使用项目及图号等。卖方应按要求随到场货物提供所有电器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和电器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的电器技术资料原件。

3.5买方的提供义务

a)买方应安排卸货所需的适当的人员在目的地提取货物。若买方未在目的地按期提取货物,而未提货并非由于卖方的原因所造成的,买方应负担承运人因保管货物而发生的费用。

b)若非不可抗力原因(见第8条)而买方要求卖方延迟发货,买方应至少在货物装运前十(10)日书面通知卖方.若买方无任何书面说明超过三个月不提货,卖方有权自行处理该批货物。

c) 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相应期限履行付款义务。

4、付款支付方式:

4.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4.2买方需在合同签订后,支付壹拾万元予卖方作为合同预付款;卖方收到预付款后七日内把合同明细参阅附录一中的全部配电箱箱体送至买方指定施工工地,其余配电箱内电器元件在30日以内送达买方指定施工现场,全部电气设备货物到施工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电气设备安装完成调试完毕无质量问题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中卖方所供的电器设备全部通过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全部货款,质保金无利息。

5.1质量及验收标准:GB标准,卖方所供的电气设备必须达到《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颁发的现行电器产品制造、生产技术标准和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篇七:电表采购合同

供方:南京宇能仪表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需方:射阳富民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江苏射阳 签订时间:20xx年9月15日 一、产品名称、型号、商标、数量、单价、总金额、及交(提)货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在铅封完好情况下一年包换、三年保修。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送货至射阳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货品由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五、合理损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验收地点为甲方检验室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 九、本协议解除条件:需双方签约后方可生效。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承担同等货物价值的经济责任和边带的经济损失。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射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至:年月日至年月日

篇八:配电箱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此协议,内容如下:

一、配电柜选择

1、配电柜及其配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开关性能参数进行配置),开关及元器件选择德力西电品牌。配电箱系统图附后,价格列表附后。

2、其它要求:甲方未明确要求其它参数,配电箱电箱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配电箱系统参数进行复核,确保临电配电箱能正常使用。

4、配电柜铁皮厚度,一级柜铁皮厚1.5mm,二级配电柜及开关箱铁皮厚0.8mm,二级柜的腿高0.6米。

5、接地、接零线排采用铝排。

6、配电箱所用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二、交货地点:

上述货品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持甲方提供的现场手续到甲方公司支取货款。乙方送货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或根据甲乙方约定,单台柜由甲方到乙方加工点取货。

三、交货时间:

1、甲乙双方签定施工临电配电协议后,预付30%首付款后3日内交货。预付款交付后,协议生效,交货时间自预付款支付的次日起计算。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次生产配电柜,由甲方口头通知。 四:质量保证:

从货到现场开始之日起,保质期为质保期开关元器件如出现批量损坏,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时的24小时内负责维护更换,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五、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支付首付款 自货品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盖有公章全款票据,甲方支付余款。甲方可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订金或货款。六、产品验收:

货到现场,甲方双方共同开箱验收,并进行带电负荷运行,试运行72小时无问题,视为合格。

七、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八、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交由协议仲裁部门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变更或增补,需以双方签字后的书面文件为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银行账户: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