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快递合同范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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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快递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快递合同范文十篇

快递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邮政法》等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充分发展业务的原则,现就甲、乙双方的合同经营范围和协作经营方式签订本合同。

一、协作经营范围:甲方划定 区域为乙方的协作经营范围,并从事经营快件活动。乙方不得超区域经营,否则产生的后果对方负责。

二、乙方在协作经营期内每天按公司规定操作并领取所协作经营区域内所有快件,并按相关公司要求12:00前送达 ,22:00前送达 。如确有某些原因不能派送到位的快件要于当日移交至甲方带回公司处理并注明原因。因乙方在派送过程中发生快件延误、遗失、短灭而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乙 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延误、遗失、短灭造成的信誉下降的相关处罚。乙方必须按照《邮政法》的部分相关法律组织派送、揽收业务,必须服从上海总公司及相关部门 的法律规章,服从甲方上级xxxx公司统一管理和调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风险保证金及协作经营费、其他核算方式:

风险:由于快件存在延误、遗失等相关风险,乙方与鉴定合同时主动自愿交纳 元为其承担风险。合同期结束,不再续约凭相关收据一次性退回。

协作经营费:甲方按 元/月向乙方征收其快件运输管理等相关费用,并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合同期内协作经营费用不予加收,次年协作费用则按上年度增长率同步递增并适当修改。

发票由公司统一代的开、代购。严禁购买、使用违规票据,否则违反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完全承担责任。协作经营区提供各种支出票据上缴公司做账的开据同等票额的按 %征收营业税,不能提供的按 %征收营业税、所得税。

四、乙方相关的相关责任

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客户的任何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协作期间,任何行为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用工必须符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产生的劳动纠纷、人身安全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邮路安全,乙方在协作经营期间,经营活动必须符合《邮政法》等相关规定、必须做到验视等各项安全制度,不得揽收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禁止揽收的快件。 乙方依据账单及时结清相关账款。如有误差应在十日内相互协调完毕

五、协作期限:于 年 日至 年 日,合同期满无条件归还区域经营权。次年续约,甲乙双方再行商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 以上条款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后制定,且双方都表示理解、认可。未尽事宜,参照xxxx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快递合同 篇2

甲 方:

身 份 证 号:

乙 方:

身 份 证 号: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韵达快递业务转让事宜达成以下以协议:

一、甲方承诺将分部的全部业务转让给乙方经营;转让日期: 年月 日。

二、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属费用包括全部业务及相关设备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费用。甲方提供的硬件设备:金杯车一辆、电动三轮车三辆、扫描把枪两把、电子称一台,电脑一台

三、甲方至 年 月 日前,结清该院街分部及其下属一个寄存点的所有费用。

四、双方约定,转让前有关甲方经手的快递业务及有关问题,纠纷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不承担此责任;转让后有关快递业务及问题、纠纷等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交待、乙方认可的遗留问题除外)。

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院街分部全部业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邮政管理局对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合法经营,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快递合同 篇3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鉴于乙方能够为甲方提供高效、便捷的货件快递服务,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承运人并支付相应费用,故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词语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含义:

1.1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指:门到门的取件及派送服务,免费的货件跟踪查询服务,有偿的标准包装服务(国际货件提供免费标准包装服务(木质包装除外))等。

1.2 投递的标的物是指:甲方指定给乙方并由乙方快递人员投递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物品,其物品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独立完整包装称为壹件,并以此为快递费用计量单位。

1.3 甲方的责任期间指:甲方应承担乙方收到货件之前和投递对象或其代收人签字接受之后的货件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责任期间内,在货件外包装不破损的情况下,对于货件内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4 乙方的责任期间指:乙方快递人员从接到甲方订单并取到甲方货件开始,到收件人或其代收人收到货件为止的时间。乙方应承担责任期间之内货件损毁、灭失的风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必须保证其委托乙方投递的标的物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法律所规定的违禁品及法律不允许委托乙方运送的物品。

2.2 为保障甲方货件的及时准确投递,甲方在办理货件投递委托时,应当向乙方准确提供货件形状、有无特殊要求、准确的取送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与货件相关的信息,并对乙方提供的运输单据进行详细填写。

2.3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2.4 甲方应完成所有运单和其他清单所需文件的填写,若授权乙方完成,则甲方有义务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及完整的信息。此外,如果甲方委托乙方投递的标的

物涉及国际运输的,应自行取得出口所需的各种许可证和其他政府批文。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货件进行适于运输要求的包装,特殊包装材料费由甲方负担(详见附件一《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

3.2 乙方应承担责任期间之内货件损坏、灭失的风险。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件的安全,检查货件的收寄规格并负责办理从发件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有关货件的查询。

3.4 甲方的货件如果未能准时送达,乙方应在发现之日起48小时以内将信息反馈给甲方。

四、价格及结算

4.1 本合同所适用的价格表见附件二《快递收费标准》。

4.2派送货件的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具体为乙方次月将上月费用汇总后凭快递单和对应金额的发票交甲方核对,甲方核对无异后2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对货件的查验权

5.1 在有关的国家机关依法查验甲方的货件时,承运人可以打开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件及其附带的运送文件、资料,以供检查;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承运人无权单方面检查发件人委托运送的货件等。发件人必须保证其委托行为是合法的,所委托承运人运送的货件是可以合法运送的,符合运送要求以及附带的运送文件资料是准确、齐全并合法有效。

5.2如果甲方委托行为或委托运送的货件违反了法律规定,则由发件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的法律责任;承运人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如果乙方提供的快递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害且甲方未在运单上注明保值金额并支付相应保费的,乙方应按以下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A.丢件赔偿

i.5公斤以内每件货件赔偿人民币贰佰元整。

ii.5公斤以上其它快递货件赔偿人民币20元/公斤(毛重);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B.损件赔偿

i.5公斤以内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

ii.5公斤以外货件按其实际损失的成本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偿标准为20元/

公斤;但是,乙方负责赔偿每票运单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C.晚件赔偿

i.乙方负责赔偿的晚件是指以下的延迟派送情况:

a.由于乙方责任,同城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6个小时以上。

b.由于乙方责任,外埠件延迟送货时间超过正常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

ii.符合以上2种情况的,乙方应当免除甲方当票货件的派送费,情节较为严重的按运费的2倍费用进行赔偿;但是,乙方负责承担赔偿每票运单的延误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元整。

6.2 甲方延误支付合同价款达90日以上,或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均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七、合同期限

7.1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

7.2 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则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任何自然延伸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合同终止的影响。

八、争议的解决与司法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未能就争议的问题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江阴市人民法院裁决。

九、合同附件

以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特殊包装材料费用表》

附件二:《快递收费标准》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快递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 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3、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上人员,未能于一个月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4、属于职等(组长级)含以下人员,未能于十五日前提出辞职而自行离职者,愿被扣发相当于半月薪资之违约金。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按照乙方实际工作绩效,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形象、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公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工龄(年资)为一年。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

快递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 快递网络在 市唯一授权的 快递网络经营权的经营商,主要经营国内国际快件的快件速递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以雇用形式聘请乙方为甲方单位员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就双方的雇用劳务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

⑴ 合同期内,甲方即为乙方的工作内容管理者,有权对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乙方因违反甲方公司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甲方有权按照甲方制定的奖惩制度对乙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行政罚款。

⑵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业务经营需要以及乙方身体健康情况,临时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根据岗位性质而变更乙方薪水。

⑶ 甲方对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时发生的各种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与经济后果不负责承担责任。

⑷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在甲方提出警告后仍不终止的,甲方有权取消雇用关系,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公司的经济或法律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⑸ 甲方对甲方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拥有最终的解释与随时变更的权利。

2. 甲方义务:

⑴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行为负有监督指导义务,并应对乙方定期进行各类岗位培训以及生产完全培训。

⑵ 甲方应依法制定单位各类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同时,对各类制度负有阐释义务。

⑶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车辆,电脑,把枪,工作服等岗位工具,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⑷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薪水标准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永康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⑸ 合同期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乙方提高薪水待遇的机会,同时,应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给予乙方各类岗位竞争的机会。

⑹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各类职业危害,同时,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⑺ 雇用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立乙方的工资结算形式。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权利:

⑴ 试用期满后,乙方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甲方不得因为乙方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全程度,智力,以及工作能力的程度而歧视乙方。

⑵ 乙方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乙方每月的工资。

⑶ 乙方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注:业务员以及内部操作岗位根据岗位性质,不实行带薪休息。)

⑷ 乙方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权拒绝甲方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2. 乙方义务

⑴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邮政监管部门、以及甲方公司制定的各类考勤,内务,劳动纪律,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自觉接受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⑵ 乙方应积极完成各类业务指标,不得无故推诿,延迟甲方管理人员交代的各类劳动任务,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度,同时,自觉接受甲方单位举办的各类技能,安全培训,努力提供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⑶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最大限度的发展甲方公司的快件业务,扩大申通快递网络在永康辖区内的知名度。

⑷ 乙方工种若从事对外业务经营岗位的,应及时每日到甲方财务处缴清各类应缴款项,不得无故拖欠,挪用,私藏各类公款。同时,各种业务支出,应凭正规有效票据报销,不得虚假上报。

⑸ 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公司的财物,及时对甲方提供的各类岗位工具如汽车,电脑,把枪等进行维护,不得无故损毁,藏匿,如有发现,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偷盗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⑹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要辞工解除合同的,须在30日内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30日后到人事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⑺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该严格执行公司的商业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漏甲方的商业企划、客户资料、内部价格等信息,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予以辞退并追究其责任。

⑻ 为保障甲方的市场商业权利,乙方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后,在 市辖区三个月内不得从事其它快递物流公司的各类工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⑼ 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专职或者兼职的从事其它职业。

⑽ 雇用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准备续签,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⑴。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业务经营(工作)需要,在 快递有限公司 部门从事 岗位,同时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⑵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对本单位员工实行以下岗位休息制度:

⑴ 客服,内勤,文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9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5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⑵ 操作部、业务部、驾驶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⑶ 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带薪休假制度。

⑷ 在工作时间内,乙方有事请假,甲方不发当日工资。

六:劳动报酬

⑴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每月,如在试用期间,乙方提出辞职的或者被甲方辞退的,按试用期工资折日计算。

⑵ 试用期满后,月基本工资为 元,从事对外业务经营岗位的各类业务提成则按各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计算。

⑶ 发薪日为每月 日,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

⑷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七:社会保险

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⑵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⑶ 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岗位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保险。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⑴ 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的,需在30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甲方以为乙方的违反公司各类管理制度或者其他原因而辞退乙方,应出具公司有效行政文件并予以公示。

⑵ 乙方因因犯罪而被刑,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⑶ 乙方因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⑷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⑸ 在试用期内,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⑹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⑺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⑻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的辞工申请后,一个月内及时办理审核,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在30日后办理交接手续时及时付清乙方工资以及其它经济补偿。

九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本着互谅的原则沟通协商处理,协商未果,可向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 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 其它事项

⑴ 本合同适用于甲方外派用工。

⑵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在签订之后如有新的条款需变更或者补充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合同的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快递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800客服:华北区:800- 华东区:800-华南区:800-xx年1月

客户账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大田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大田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大田《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大田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雪?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雪?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2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 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雪?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 寄件人付费□ 收件人付费 □ 第三方付费

2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单票现金结算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月?? 日

2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现金□支票□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 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大田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付款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负责人:

负责人: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日期:

日期

快递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热线电话:华北区:_________;华东区:_________;华南区:_________

客户账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及相关费用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同意由乙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相关费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务时,须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专属快递账号,对其负保密责任,对该帐号下发生的全部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责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递服务时,须正确、认真、如实填写大田快递运单,在必要时,应向乙方提供与货物运送有关的资料和文件。

3.甲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甲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发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费时,应承担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绝付费时支付该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

5.甲乙双方必须互为对方保守商业秘密。

6.双方之权利义务适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背面所载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责任而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规定负赔偿责任。

二、费用与结算

1.运价按照_________《快递服务价格表》之规定执行。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况(如航空运费调整等)而调整价格的权利,并通知甲方。

2.为了规避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乙方联合_________保险公司推出联合货物运输保险增值服务。乙方建议甲方购买,保险费率为

_________‰。

如甲方要为所发货物投保时,需同时在乙方提供运单中的“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即甲方货物的据实声明价值。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出险,则按联合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执行。如甲方未在“保险事项”一栏中勾选“保险”项并注明保险金额,则视为甲方不为此票货物投保。如此票货物出险,则按运单背书条款执行。

◇甲方保险费 = 保险金额(甲方物品的据实声明价值)× 保险费率

3.甲方可以自愿选择购买乙方提供的签单返还有偿增值服务,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应同时在乙方提供的运单中勾选“签单返还”项。

乙方不承诺签单返还时限,且返还单据不作为甲乙双方费用结算依据。 (签单返还,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将运单签收联等单据返还给甲方的服务)

4.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身份付费(可多选):

□ 寄件人付费 □ 收件人付费 □ 第三方付费

◇如甲方选择第三方付费,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月结协议账号;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选择以下费用结算方式( 可多选 ) :

□ 单票现金结算

□ 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户提供该项服务)

(若甲方月用量连续三个月低于500元,经双方确认后改为单票现金结算)

6.甲乙双方以乙方提供的费用月结对账单做为每月双方对账依据,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务时提供的运单联作为对帐依据。

7.甲方费用结算截止日期(请在□中单选):

□ 每月25日 □ 每月30日 □ 其它

(乙方会在结算截止日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单据传达到甲方)

8.甲方月结付款日:结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费用月结对账单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核对并确认,如无异议,甲方应根据账单付款;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账单3个工作日内提出。

2)双方对帐完毕后,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费用发票,同时甲方应付清款项。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选)

□ 现金 □ 支票 □ 银行电汇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项有争议为由拖延其它无争议部分款项的按时支付。对有争议的部分,经双方核对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需于商议付款日结清该部分款项。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权按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收取日滞纳金;并有权取消甲方在本协议下享有的费用月结待遇而改为单票现金结算;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协议,不再为甲方提供大田快递服务。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均无提出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以一年内为期。

四、除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乙方单方终止协议外,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价格表》、《_________快递国内运单》及其他与运送有关的规定均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若有需要改变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或需搬迁离开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响本协议执行的变更时,均应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须由变更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

3.本协议下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

负责人:_______(签字) 负责人:_______(签字)

快递合同 篇8

甲方;**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本着壮大“申通快递”品牌,完善“申通快递”服务网络的原则,重复上级总公司上海“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区加盟协议;

1. 由甲方担保“申通快递”品牌的拥有人“上海申通快递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庆阳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在甘肃省XX市( )县<区>( )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申通快递”网络中运行。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申通快递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合同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合同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

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申通快递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快递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快递,(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申通快递”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

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合同双方亦不会因本合同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合同的履行。

1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申通快递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的;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合同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快递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甲乙双方就快件出口的交接及结算等问题,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1.乙方作为甲方国际快件的承运人,同意为甲方寄往浩群所在世界各区域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及派送服务。

2.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标准的免费服务,包括:门到门的取件及派送服务、查询服务等。甲方在无锡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之运单、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二.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参照分运单(House Airway Bill)背书条款。

2.甲方按实际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报关单证及正确的货物资料。

3.对运费到付的快件,甲方应在发寄到付快件时在分运单上注明,如果是临时到付快件甲方应和乙方的`取件人当面签署临时到付保函。否则,乙方将按预付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甲方承担。运费到付的快件须在分运单帐号栏注明TCPCJY字样,不需填写帐号。

4.由于甲方在出口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物品、错报笨重货物重量,或违反包装标准和规定,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价格结算

付款方式

1.A、预付运费每月结算一次。价格按附页计价方式进行计算。

2.B、乙方将甲方当月所寄之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于下月初发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单及结算发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存款划帐)方式将运费付至乙方帐户,甲方的付款不得迟于乙方发出清单及发票后 45 日之内付款。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1.由于乙方的责任未按合同履行交运义务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赔偿责 任根据分运单背书条款。(建议甲方在发运快件货物价值超过100美金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万一有不可抗力等原因等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失能得到补偿)

2.甲方迟延支付运费的,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若甲方逾期二个月未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2.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歇业、清算、分立、合并或对本合同提出变更或终止,务必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仲裁。

七.合同的效力

此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两页,双方各持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有效,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自 20xx年 12月 9 日开始,对甲方任何一单的委托承运都将有效。 除非因为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可继续延续下去,直至合同发生变更或终止

八.其他条款:

价格见附件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快递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上海xx实业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保证其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资格,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物流(速递)服务,在上海市签订如下合同本合同包括:

1、 本合同文本

2、 附件一:货物运输时效表

3、 附件二:货物运输价格表

4、 附件三:

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

1.1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物流(速递)服务业务。

1.2 服务区域:甲方在全国各地所开通的全部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加义务

2.1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

2.2 对于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将乙方交付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

2.4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5 如果乙方要求在同一派送区域内改变送货目的地,甲方有义务无偿提供服务;

2.6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签收的查询服务;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当甲方的网平台无法自行查到货物信息或信息不准确时,对于乙方的查询请求,甲方应自查询当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查复期满未查到邮件的,甲方应按第六款的规定予以赔偿。

2.7 如遇需转寄EMS的情况,接收货物时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转寄;

2.8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前提是并不影响乙方货物按时送达基础上),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乙方。

2.9接照双方约定定期提供货物运输信息统计报表给乙方。

2.10 为乙方免费提供货物面单、信封、塑料包装袋;等其它必要的包装物品。

2.11出现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错误等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改正后,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或收件人(收件单位)等信息重新送达;乙方末及时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将货物退回乙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需要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有义务提供此类服务,相关费用同乙方承担。

3.2 乙方应认真填写相关详细信息给提供给甲方,如果乙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在收到甲方的改正通知后应及时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不得寄易燃、易爆、易腐蚀或货币、非法出版物等国家明令禁止的禁运品;

3.4 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a. 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b.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c. 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3.5 按照约定价格及时支付运费。

第四条:送达及退回

4.1 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货物时:

a. 经检验确认货物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

b. 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且货物有一定损坏的,有权拒绝签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货物退回乙方。

4.2 无法送达:货物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三日内仍无法联系派送的,在得到乙方允许后,将货物退回乙方;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原因如途中损坏、派送不到等造成货物被退回的,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五条:费用与结算

5.1 每月21日前,甲方提供上个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乙方同在收到明细单之日起3日内核对完毕并予以确认;

5.2 在双方费用核对(算)确认后,由甲方依据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的当月 20日内将双方确认的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5.3 费用的支付形式为:支票、银行转账、现金

第六条:保险及理赔

6.1 乙方须为500元以上货物支付保费,保价费率5%,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6.2 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遗失或毁损,甲方负责赔偿。价值500元以上货物,甲方应按照保价金额向乙方赔偿。事后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提供协助。

6.3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应承担同于货物错运等原因造成的延误交付的责任。延误7日以内,每延误1个工作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减免七分之一,延误超过7日,该票货物运输费用全免因甲方延误交付货物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到达目的地的3个工作日以内以及法定节假日产生的顺延及延误不算在内。

6.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风暴、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a.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

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c. 货物的合理损耗;

d.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上海境内耗损小于或等于1%无需向乙方赔偿,江苏浙江境内损耗小于或等于3%无需向乙方赔偿。

e.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的遗失和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合同、印刷品等)应按照乙方的进价赔偿。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同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不成的,应向本合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执行各自末尽的权利,履行各自末尽的义务。

第八条: 知识产权

各方的名称和商标为各自独有及排他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能在任何产品上使用对方的商标或在产品中应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保密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都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关操作信息、产品信息和其它营业信息。被提供的信息将被视为机密,所有权只属于提供信息方。接收信息方营业信息。接收信息方只能把另一方提供的信息用于本合同义务和职责的执行中。除本合同允许外,甲乙双方都无权在末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前,以任何一种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使用得到的机密信息。除了国家执法机关要求或已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外,任何一方不应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机密信息。

第十条:诚信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其它

11.1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

11.2 快递详情单及快递详情单背面《契约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3 因乙方提供的地址错误、变更未通知甲方原因导致另乙方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投递之次日视为送达日

11.4 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若对方的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的10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若不能按时提供方式信息应承担由于提供通信地址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收到对方发出通知的一切责任。

11.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1.6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合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末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甲方:上海全峰快递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银行账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