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位器具制造的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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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设备基础合同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工位器具制造的合同范本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工程名称:  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800t试验台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最终图纸范围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预留预埋件、地面恢复、垃圾清运、自行处理。

材料界定:工程实体以内的钢筋、混凝土、预埋件由甲方提供,其余所用辅料、工具由乙方提供。

机械设备及机具:施工现场临水、临电(甲方协调,不再收费),配电箱、现场照明灯具,现场设施符合文明安全施工标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负责提供生产所必需机械设备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施工完成后所用辅料、建筑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场外,不再另行计费,达到工完料静、场地场清的标准。

2、承包方式:大清包模式,包工不包料,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机械、包施工设备、工具、包周转性材料、消耗性材料。

3、施工工期

开工时间:2015年1月24日。竣工时间: 2015年1月31日。共8日历天,开工时间以2015年1月24日开始,甲方不再出具开工通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1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  套。

6、项目经理

6.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

6.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职务: 经理 ,职称: / 。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7.2 负责编制施工管理目标,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7.3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7.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7.6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7 负责与发包人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8.3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0、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0.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1、 材料管理

11.1 工程所用需要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提前上报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钢筋必须派专人交接、检验、验收并签字认可),若劳务分包人未按时派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表示认可工程承包人签认的材料数量和质量。材料损耗按08定额规定损耗率一半计算,节约情况、超出情况按照我公司《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按分配比例给与劳务分包人奖励及处罚处罚并承担超出部分材料费用。

11.2材料进场装卸、二次搬运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劳务报酬

本工程为固定价合同,图纸所含施工内容、及地面恢复均为一次性包死,总价为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0元) ,不含水电及税金。

施工内容包含破除地面(运出厂外自行处理)、挖填土方(挖出土方若能作为回填土现场利用,若不能回填乙方自行解决运出厂外)、垫层浇筑、钢筋绑扎、模板支护、砼浇筑、预埋件制作安装、恢复地面、养护。除钢筋、混凝土、预埋件甲方提供,其余全部由乙方负责。

13、工程款支付

保修金,一年后复验合格无息退还。 注:每次付款时须提供劳务工人工资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14、其他要求

乙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或其他约定情形及时向劳动者支付人工工资,并且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措施,甲方按合同要求已支付乙方工程款,如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按影响严重程度在支付进度款时每次扣罚50000元。

15、争议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 向工程所在地 县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二:工位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位器具的主要管理内容、操作方法及各项要求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涉及的工位器具是指生产工作地所需要的车(不带动力)、箱、架、托盘、工作台等各种工序间或厂际间进行产品零(部)件储运所需的`辅助用具。

第三条  各部门负责的分工和组织协调:

(一)生产部负责对工位器具新增、使用、保养、修理、报废的监督及管理,是工位器具归口管理部门。

(二)生产部负责工位器具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控制。

(三)综合生产车间负责部分新增工位器具的提出。

(四)综合生产车间负责部分新增工位器具的提出。

(五)生产部负责搜集工位器具管理新信息,推进工位器具先进管理办法。

(六)综合生产车间负责收集工位器具需求信息,编制工位器具及备件采购或自制需求计划,协调工位器具及备件采购或自制过程中的内部管理环节,会同技术中心进行工位器具采购或自制过程中的技术支持。

(七)生产部负责组织新增工位器具的验收工作,办理新增工位器具的验收手续。

(八)综合采购处负责工位器具和工位器具备件的采购。

(九)质检处负责外委厂及外购厂工位器具的使用,按照技术中心的相关文件使用工位器具,工位器具内部不得有废料、铁屑、纸屑等垃圾。保证工位器具的完好和清洁。

(十)技术中心负责新增工位器具的提出(新产品开发部分)。

(十一)技术中心负责制定工位器具设计、制造的技术要求及标准。 (十二)技术中心负责更新《工位器具登记表》。

(十三)技术中心负责制订工位器具定置管理图。

(十四)技术中心会同生产部进行工位器具采购或自制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如进行工位器具设计会签,制订工位器具问题处理方案等);

(十五)财务处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位器具采购费用。

(十六)财务处负责对生产装备部制订的工位器具目标价进行审核,确定工位器具的采购价格。

(十七)财务处负责确定自制或工位器具维修价格。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四条工位器具设计制造

(一)新增的工位器具由技术中心提出《工装申请单》交综合部,由综合采购处负责工位器具订货。

(二)现生产中需复制的工位器具由综合生产车间提出详尽的书面报告,经综合部核定数量,主管经理批准。综合采购处组织订货。

第五条工位器具会签

(一)综合生产车间及技术中心对工位器具设计制造厂家设计的工位器具图纸进行会签(新增部分)。

(二)会签完毕后的工位器具由技术开中心提供编号。

第六条工位器具验收

(一)外委厂家根据会签后的图纸试制一件,经生产部、技术中心验收后定型确认。

(二)定型后的工位器具由设计厂家提供底图及蓝图各一份,交技术中心存档。

(三)外委厂家根据订货计划按工位器具图纸制作。

(四)批量制作完毕后,制造厂家送货至公司,综合生产车间组织技术中心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七条工位器具使用

(一)工位器具的分类

按流通范围可分为:

A类:通用工位器具。此类工位器具有:塑料盒、塑料盒存放架、

橡胶板等;

B类:专用工位器具。此类工位器具有:各类零件专用的架、箱、

托盘等;

C类:公司内部使用的工位器具。此类工位器具有:液压车、转

运车、工作台、工位工具柜及各种非标准的箱、架、平台等。

(二)综合生产车间对本现场使用的工位器具维护,对工位器具的清洁完好负责,每月月底由综合部进行验收。

(三)各部门在办理零件(或返空工位器具)交接的同时必须对工位器具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位器具可以拒绝接收,并将责任人报综合部。

(四)综合生产车间负责对各类工位器具进行清理和检查,并填写《工位器具检定记录卡》以确保工位器具处于整洁状态,并保证产品的符合性。

(五)综合生产车间工位器具管理员根据《工位器管理卡片》及各类报表进行统计,做到台帐准确一致。

第八条工位器具维修改制

(一)损坏的工位器具由责任单位随时进行清理,并集中存放,不允许在生产过程中运转。

(二)损坏的工位器具由综合生产车间向综合部提出书面维修申请,填写《工位器具维修申请单》,综合部负责组织进行维修。根据工位器具损坏程度,综合备部具体指定工位器具维修单位(如维修加工中心或外委)。工位器具维修所用的备件及材料费用均列入综合生产车间工位器具维修费用,不占用其他单位成本。

(三)综合生产车间进行工位器具维修(制作)时,由生产部以任务单的形式下发至车间,并以维修(制作)工时进行结算。

(四)对公司维修能力达不到的工位器具修理,由生产部提出,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后,再组织外委单位进行维修。

(五)需改制的工位器具,由生产部向技术中心提出申请,技术中心制订改制方案后,以技术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生产部组织实施。未经技术中心认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六)改制后的工位器具图纸必须作出相应的更改,由技术中心负责更改。

第九条工位器具报废

(一)因产品(工艺)更改或取消而报废的工位器具,由技术中心填写

“技术通知单”发生产部,生产部接到此单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综合生产车间;事故报废及正常报废的工位器具,由综合生产车间向技术中心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工位器具报废申请单》,技术中心批准后通知生产部和综合生产车间。

(二)已报废的工位器具由综合生产车间集中存放,做好标识,通知综合部回收利用。

(三)对于大型或关键工位器具的报废,必须经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四)因产品(工艺)更改或取消而报废的工位器具,在办理报废的同时应处理有关技术文件;因事故造成报废的工位器具,应对事故责任者或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篇三:产品开发协议范本

编号:

甲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制动系统公司 乙方:

本协议作为甲方开发新产品时,乙方自愿作为分承包方参与新产品零部件开发时签订的协议,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共同签订。本协议作为框架协议与定点定价合同共同构成完整法律合同文本。

一、 总则 1、 2、

协议零部件明细:按公司定价定点合同执行。

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和技术协议

执行。 3、 4、 5、 6、 7、 8、

包装标准:按公司技术部门要求的包装及工位器具执行。 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货地点:东风科技汽车制动系统公司采购部 结算方式: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汇兑。 违约责任:按合同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及法

律诉讼。 9、

本合同仅供甲乙双方开发试制新产品用,不包含公司的现生产及生

产准备产品。但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新产品定型转入生产准备及生产后,乙方在满足甲方的QCD(质量、价格、交付)的前提下,乙方直接转

为A点供应商,并在同系列产品中享有优先定点权。

二、 技术管理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提供给乙方完整有效的全部技术图纸和资料。

当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密级技术资料归还。 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产品的任何相关技术资料提供给第

三方。 3、

乙方生产的任何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许可,不得使用东风和

东风科技商标。

三、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 1、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和标准开发新产品,确保送达甲方的实

物质量满足甲方的要求。产品送达甲方时由甲方按产品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双方签订的质量技术协议验收。 2、

对甲方提出的质量改进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改进完毕后由甲

方进行验证或验收。 3、

甲方有权对乙方零部件生产组织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并协助管理。

乙方必须全面配合。 四、 价格与交付 1、

乙方提供产品的价格可以通过询、报价或比质比价等方式确定。甲

乙双方确定开发的产品价格后,按定价定点合同进行。 2、

试制产品价格(不含税)。

3、模具价格(不含税):

4、样件及小批量产品交付及管理:按照我公司下达的外协件新品开发计划执行。具体产品交付按我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

5、批量产品的价格按由甲、乙双方每年进行的商务谈判来确定。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定单,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合格产品。 7、乙方的包装、储运手段必须满足甲方的生产、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标准或要求,并与甲方一起进行持续改进。

五、 结算:甲方按四个月滚动付款的方式,给乙方结算。 六、 保密

甲乙双方应共同对单方或双方的商业秘密保密。一方泄密时,将视同违约处理。

七、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且严重影响甲方的新产品开发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严重者按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2、 甲方设计更改,导致乙方模具报废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模具费用的解决方案。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部份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4、 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发的产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提供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用户。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八、 合同的终止与变更

1、 乙方要求终止合同时,必须在不影响甲方开发进度的情况下提前一个

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维持甲方三个月供货。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要求终止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要求乙方提供产品的库存数量,并与乙方协商,对库存数量进行处理。 九、 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后到新产品开发完成时有效,合格供应商可凭本合同优先参与下一新产品的开发。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 附则

1、 本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壹份,其余相关文件为副本。

甲方: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汽车制动系统公司开户行:中国工行变速箱支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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